近日,公司党委下发通知,正式启动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,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、执行廉洁自律及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考核。
根据考核文件要求,考核对象上,确定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,集团公司机关、股份公司机关、矿冶分公司机关各处(部)室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。
考核内容上,牢牢抓住2016年度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,聚焦领导班子对“两个责任”的落实,聚焦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、遵守党的纪律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、遵守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“九条禁令”情况,进一步增强了检查考核工作的针对性。
考核形式上,对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采取分区域、集中、公开述责述纪述廉的方式进行,由公司纪委委员、纪检监察干部、领导干部互评、各单位干部职工代表,对领导干部履责遵纪守廉情况进行现场测评;对党委领导班子考核采取自查总结与查阅资料、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根据《责任书》完成情况、特色工作、信访举报、个人述责述纪述廉等4个方面,对单位“两个责任”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定。
考核结果运用上,依据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》,对在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、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领导干部,以及“两个责任”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实行约谈,指出存在问题,责令限期整改。
公司党委要求,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要统一思想认识,深化责任落实,切实把“份内事”办好、把“责任田”种好,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。